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职责调整
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职责调整,旨在优化管理和服务,提升工作效率。
首先,将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的职责整合至省国土资源厅,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,提高资源保护和监管的效能。
其次,取消了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,以简化流程,减少行政干预,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。
同时,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职责交由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承担,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,激发市场活力。
土地评估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则交给行业协会管理,旨在促进市场自律,提高服务质量。
加强全省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,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度,确保土地供需总量平衡,保护耕地。
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,加强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,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,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。
综上所述,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调整旨在优化管理结构,提高服务效率,促进资源合理利用,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。
扩展资料
根据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》,设立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[1](挂黑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牌子),为省政府组成部门。
下一篇:金凤区科技局简介
多重随机标签